浙江申达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 12000t 玻璃及深 加工、5000 万套日用塑料品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浙江申达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 12000t 玻璃及深
加工、5000 万套日用塑料品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
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申达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 12000t 玻璃及深加工、
5000 万套日用塑料品盖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申达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迁)建
4、建设地点:海宁长安镇(高新区)白沙路西侧龙珠路南侧
5、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总投资 20000 万元,购置海宁长安镇(高新区)白沙路西侧龙珠路南
侧土地 26.7 亩,新建建筑面积约 45100 平方米。项目购置玻璃窑炉、玻璃喷涂
线、塑料喷涂线、印刷机、注塑机等主要设备,以及空压机、环保设备等附属设
备,形成年产 12000t 玻璃及深加工、5000 万套日用塑料品盖的生产能力。
6、工程投资: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2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225 万,占
总投资的 2.25%。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及现场调查,项目周边边长 5km 大气评价范围
内主要为周边的行政村及学校、医院、派出所等,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 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
场址
方位
相对场界
X Y 距离/m
环境 251322.50 3363766.09 长安镇卫生院 医疗卫生 (GB3095-20 东 1270空气 12)二级及修
改清单
251476.40 3364043.89 星星港湾 居住区 东 1390
251957.16 3364402.51 海宁市盐仓小
学(港湾校区)
文化教育 东 1920
251341.17 3364447.38 桂花城 居住区 东 1375
251094.67 3364316.47 海宁市博远学
校
文化教育 东 1050
251318.86 3364645.00 盐仓派出所 行政办公 东北 1390
251187.36 3364759.91 盐仓村 居住区 东北 1300
252346.41 3365456.16 盐仓社区卫生
服务站
医疗卫生 东北 2700
251590.13 3365273.24 盐仓幼儿园 文化教育 东北 1930
251494.65 3365248.73 海宁市盐仓小
学(春澜校区)
文化教育 东北 1810
250320.81 3364676.08 红色村 居住区 北 690
250167.29 3365628.18 鹿耳村 居住区 北 1560
249196.76 3365954.38 巷东村 居住区 北 1875
249320.09 3364501.98 红旗村 居住区 西北 640
248035.82 3365184.60 花园村 居住区 西北 210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废气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均能实
现达标排放,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因
此,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及时维修
设备,避免废气处理装置失效事故发生,废气处理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应停止生
产,设备维修好并能正常运行时才能重新生产。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
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结论
喷漆水帘废水、喷淋废水、洗瓶废水、洗瓶废气喷淋废水、直接冷却水经污
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污水
管网,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尾水
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表 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放。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不大,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纳管标准,不会对海
宁盐仓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采取了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废水基本不会
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泄露对敏感点水质影响较小,但
项目所在区域(尤其是近距离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将会受到影响,为严防事故
发生,企业应切实做好项目场地的防渗工作,加强生产管理,一旦发现泄漏事故
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终止污染泄漏,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企业在认真采取
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可将事故对地下水污染降到最低,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不
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经过墙体隔声、消声装置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危险废物在和有资质的
危废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
生明显的影响。
5、事故风险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隐患是存在的,因此要求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
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
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
接受的范围内,故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评价从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两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
企业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对土
壤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设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
淀+A/O”工艺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企业加强废水的收集和
处理的管理,废水管线采取明管、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
并确保所有废水进入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确保项目废水处理系统按照本环评提
出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偷排漏排。
另外,建设相应容积的应急池,雨水口安装可控阀门,加强雨水口的排放监
测,避免有害物随清下水进入内河水体。
2、废气治理措施:玻璃喷涂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再经水喷淋处理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塑料喷涂废气经干式滤棉除漆雾后,再经静电除尘+干式过滤+活
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玻璃混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
处理后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
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保温废气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
退火废气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
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
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
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
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
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建
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
求。”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
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
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
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申达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宁长安镇(高新区)白沙路西侧龙珠路南侧
联系人:慕容冲冲 联系电话:15990186388
环评单位: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全福弄口商务中心 1 幢 837 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058956886
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 226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浙江申达化妆品包
装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申达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